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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深圳光明新區黑作坊日產萬斤病死豬肉的事件被媒體曝光,之后又牽出光明執法隊受賄窩案。昨日,寶安區法院作出一審宣判,以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行賄罪判處黑作坊老板鐘文廣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并處罰金40萬元;其他9名被告分別被判處4年6個月至1年10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鐘文廣等10人均表示要提出上訴。
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6月,鐘文廣開始在光明新區木墩舊村制售私宰病死豬肉,并有償為他人屠宰病死豬提供場地等非法活動,之后陳舉清、鐘宏銓、陳瑞玉相繼加入屠宰場從事上述非法活動。自2010年以來,鐘文廣銷售病、死豬肉25萬余斤,金額達74萬余元。2011年2月至今年2月期間,鐘培棟、莫秀喜等6人各自獨立開展收購病、死豬后轉賣牟利,或宰殺加工后出售等非法活動。
今年4月17日,公安機關將鐘文廣等10人抓獲歸案,并現場查獲病死豬肉900公斤。經鑒定,涉案病死豬肉大腸菌群超標,含有口蹄疫病毒、圓環病毒、高致病性藍耳病病毒,還含有甲醛、亞硝酸鈉等成分。
此外,鐘文廣還先后向時任光明街道城管辦(執法隊)綜合執法南片隊隊長潘健、班長張廣業、卜財武(均已判決)支付好處費9000元、8000元、1300元,得以長期從事違法行為。
來自: 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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