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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7 09:06 上傳
近日,四川省達川區一養殖場因對外提供自行配制飼料受到查處,被處罰款2000元。
2013年11月5日至7日,達川區畜牧食品局執法人員在對養殖場進行例行檢查中,發現江陽鄉、三里坪街道辦事處七里溝村等地的8家生豬養殖場飼喂的配合飼料粉料均由達川區三里坪街道辦事處七里溝村的黎某養殖場加工提供。
11月13日,達川區畜牧食品局執法人員對黎某養殖場的飼料加工房進行了突擊檢查,查獲當事人正在為三里坪街道辦事處七里溝村四組杜某某養殖場加工配制中大豬配合飼料,并現場查獲該批次飼料22袋、共計1000公斤。
12月9日,達川區畜牧食品局對當事人黎某涉嫌對外提供自行配制飼料的行為進行了立案處理。在立案調查過程中,當事人黎某對其對外提供自行配制飼料行為供認不諱。
2014年1月2日,達川區畜牧食品局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1月9日,達川區畜牧食品局對當事人作出了“責令立即改正、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當日,當事人黎某自行到銀行繳納了罰款。
相關法律法規鏈接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養殖者使用自行配制的飼料的,應當遵守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自行配制飼料使用規范,并不得對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飼料。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養殖者對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飼料的,由縣級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來源于:中國畜牧獸醫報-中國農業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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