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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下午,平湖市林埭鎮華豐村3組村民鄭志華拿到了村干部送來的一張《生豬養殖證》,他是省內第一個拿到該證的人。這標志著平湖市成為浙江省首個推出生豬養殖準入制度的縣級市。
據介紹,自從今年“黃浦江死豬漂浮事件”發生后,浙江的生豬養殖業一下子處于風口浪尖,養殖條件嚴重不達標、環境污染嚴重等現象突現在大家面前,與上海接壤的嘉興特別是平湖,一下子成了輿論監督的焦點。于是,根據省政府的統一部署,一場圍繞生豬養殖業的減量提質戰役打響了。
短短幾個月時間,一大批的生豬養殖違章建筑被拆除了,許多生豬養殖大戶響應政府號召,紛紛轉產。但如何保證生豬養殖規模不反彈,人們的生活環境得到長期有效改善,成了政府部門思考的重要課題。經過與上級政府部門減量提質精神的對接,平湖率先在全省推出生豬養殖準入制度,即通過發放《生豬養殖證》來控制養殖規模,維護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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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1 09:54 上傳
記者在這張由平湖市人民政府監制的《生豬養殖證》上看到,里面設定的內容非常多,涉及到養殖戶、養殖場所、養殖規模等信息。領取《生豬養殖證》需要符合多個條件,比如簽訂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承諾書,同意核定年度養殖量;按期如數繳納畜禽廢棄物收集處置有償服務費;規模戶完善配套治污設施,散戶做到雨污分離、干濕分離,配套沼氣池或三格式治污設備,對所有排污口進行全面封堵;對病死豬做好無害化處理,不銷售死豬或隨地拋棄;積極配合政府部門嚴格按照上級動物檢疫要求進行檢疫;自覺配合政府部門監管執法人員監督檢查等。
林埭鎮分管農業的副鎮長陸愛民介紹,自從8月發動宣傳以來,通過養殖戶申請,農業部門審核,到目前該鎮有70多戶養殖戶申請成功,是平湖首批發放《生豬養殖證》的對象。19日,村干部們帶著這70多張《生豬養殖證》,走村串戶,逐個上門發放。
鄭志華說,原來他養了4頭母豬,豬糞亂排放,環境很差,現在養了1頭,豬糞也做無害化處理,環境好多了。
據悉,在平湖,以后每戶養殖戶只能養殖1頭母豬,肉豬年出欄量控制在10頭以內。繼林埭鎮之后,平湖其他各鎮(街道)的《生豬養殖證》發放工作也將陸續開展。
“發放《生豬養殖證》是我們有效控制生豬養殖規模、維護生態環境的一個探索,以后可能還會更加完善。”平湖市農經局局長周玉根在討論這一制度時曾這樣說。
來源: 南湖日報 作者: 辛春喜 沈雅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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