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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獨山鎮農民楊國華前不久將堂弟楊國平告到法院,起因是楊國平養豬氣味太難聞,影響到自家正常生活。最終,這件在當地鬧得沸沸揚揚的案件以被告楊國平答應拆除豬圈而落下帷幕。
原來,楊國華、楊國平是堂兄弟,也是隔壁鄰居,自2011年初,兩家人卻因為楊國平養豬而多次發生爭吵。矛盾的主要內容就是楊國平家建的豬圈,緊挨著原告楊國華家的廚房以及臥室,豬圈內的糞水四處流淌,氣味非常難聞。
楊國華交涉無果,一怒之下將堂弟楊國平起訴至六安市裕安區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楊國平停止侵害,排除危害。
對于這起相鄰糾紛的案件,該院法官多次到現場勘查和調解,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被告楊國平對其中四間豬圈不再使用,對距離較遠的兩間豬圈繼續使用,但按要求進行污水處理。
法院認為:我國《民法通則》第83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相鄰關系之涵義在于,相鄰各方在參與生活、生產活動中,做出各種民事行為,他人對于這些合法行為有給予便利的義務,但這種義務的邊際在于不損害到他人的正常權益,否則被侵權人有權依法提起訴訟。
來源:六安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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