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產品加工轉化率是指龍頭企業收購畜產品量與基地畜產品生產量之比。這個比值越大,說明龍頭企業加工能力越強,效益越高;反之則加工能力、經濟效益低。龍頭企業規模大時,不僅吸納當地畜產品,而且也吸納其它地區的畜產品,可能出現指標值大于1,這種情況說明龍頭企業的帶動能力越強;如果指標小于1,說明基地建設還存在潛力,應當加工基地建設的力度。這一指標值一般小于1。
計算公式為:
龍頭企業畜產品收購值=年畜產品收購總價值或批發市場年交易量
畜產品加工轉化率=龍頭企業畜產品收購量/基地畜產品生產量
摘自《草原畜牧業產業化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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