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養殖水域條件和苗種來源選擇不同食性、不同活動水層的品種進行合理混養。目前混養的模式較多,如常規魚類與名特優品種混養,草食性魚類與肥水性魚類混養,肉食性魚類與雜食性魚類混養,青蝦與羅氏沼蝦或南美白對蝦輪養,魚、蝦、蟹混養等。在選擇混養模式時,應根據它們棲息的水層、食性及不同種類之間的利害關系加以選擇。對于一個品種,不影響或有利于已有種類生長,有利于整個混養模式高產高效,即可選養,否則不能選養。
混養品種選擇主要有四個原則:
①養殖品種為能適應當地氣候條件的優良品種;
②避免種間競爭,尤其注意不要引起品種之間的食料競爭;
③盡可能地利用并發揮品種之間互利的生物學關系;
④選擇的品種要能充分地利用魚池里所形成的一切食料基礎,保證食物網的餌料生物盡可能多地轉化成魚體蛋白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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