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圈子里,我可謂品牌細分的先行者。
1998年,“德佳”商標注冊由于莫名其妙的原因沒有被商標局受理,德佳面臨只有字號沒有商標的窘境,我負責注冊了“佳肥”和“全美”,分別用于豬料和禽料,于是德佳牧業旗下出現了“佳肥、全美、佳牧、佳元、佳兔、佳綠美”六品牌并行的局面,前四個都是我注冊的,后兩個是我離開后注冊的。
在我注冊的四個商標中,我最喜歡的是“佳肥”,原因有二:一是這個商標適合做商品名,簡單易記,和商品屬性能產生美好聯想;二是這個商標市場上,獲得了用戶的認同,幫助佳肥成了德佳最賺錢的產品;“全美”這個商標還過得去,十全十美的意思,有點自大,市場反應也不錯;其他幾個商標就不理想了,市場業績也不盡人意。
到北農大后,又遇上了北農大三個字不能注冊的問題,只好重操舊業,注冊了“必優”和“賽優”,用于區別普通料和高檔料。實事求是地講,這兩個商標都不是很好,原因是,他們不適合做商品名,還不如我后來注冊的“泰科肥”,專門用于高檔乳豬料。
在我們識別企業和商品的時候,通常會面臨三個應該注冊的詞匯或圖形,字號、商標和商品名,字號和商品名必須是文字,商標可以是文字,也可以是圖形,在飼料業,還有一個產品編號,可是很少有把產品編號也注冊的。
一般情況下,字號反應的是企業的理想,商標就像企業的徽章,而商品名則要體現商品的屬性。
最理想的狀態是三名合一,即公司字號、商標和商品名合一,易于傳播,比如可口可樂。
遺憾的是,很多飼料企業在創始之初,沒有理清這個關系,結果導致了企業字號不能作為商標,或者商標又不適于做商品名,導致宣傳推廣不能聚焦,消費者識別困難,難成氣候。
以我的經驗是,公司注冊之前,應該先查詢字號是否可以作為商標注冊,再考慮是否能表達主營商品的特征,比如可口可樂,既是字號,又是商標,還是能讓人產生美好聯想、帶來快樂的可口飲料。商標最好是文字和圖形并重,圖形的裝飾性勝于識別性,就像圖章,但文字商標要比圖形商標重要,因為文字的識別和傳播遠遠勝于圖形。做飼料的對希望都耳熟能詳,可有幾人能畫出希望的圖形商標呢?
至于商品名,一定要能體現商品特性,可是這樣的詞匯已經很難找了。
還有一種情況,公司注冊很多商標或商品名,是為了細分市場,比如同一個產品在不同區域采用不同的商標,或者同一類產品,用不同商標區分為中、高、低檔。從品牌戰略角度看,這樣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特別是在企業規模小,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更應該采取聚焦策略,把有限的資源集中在公司主營產品的營銷上,以點帶面,先做強、再做大。
順便說一句,關于先做強還是先做大的問題,本身就是一個偽命題,不做強、焉能做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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