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9年7月3日我從正陽諸美種豬場購買的長白公豬(耳標號2909)因為不育被迫淘汰,經多次與他們協商,迫于配套系的需求,只能接受他們的苛刻的條件,花費1000元豬苗加800元運費,于2009年10月20日拉回一頭小公豬(耳標號4803)至2009年10月20日因這頭小公豬共花費4100元現金(2500元種豬+1000元種豬+1200元+600元四個月的飼料費-1200元的出售價)。目前值得慶幸的是公豬“4803“能夠正常使用。
2該不孕母豬(耳標號3208)從引種至今已精心飼養近一年,盼望該母豬能夠受孕產仔,盼望花大價錢買的優良種豬能夠不負所望帶來高效益,誰曾想該母豬至今不孕,所有的盼望、期望化為泡影。如再按他們的規定辦理,我要花費5000元以上才能得到一頭不知能否受孕的小母豬,況且我還得再飼養5個月才能配種。同時他們要求如果該小母豬再不孕,也不得再次調換或投訴。
3、期間我愿支付1000元豬苗錢+800元運費的情況下,讓他們給我運一頭懷孕兩個月的母豬,但該訴求遭到他們的拒絕。
4、在我的合理合法的訴求遭到拒絕后,才要求正陽諸美種豬場免費為我送一頭懷孕2個月的母豬,并把他們不孕大白母豬(耳標號3208)拉回,引種豬問題產生的運輸費用,就該正陽諸美種豬場承擔,這也是他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綜上所述自我從正陽諸美種豬場引種以來,第一頭公豬的不育,我就已經感到有點不妙,剩下的母豬不會不孕吧,真是,該母豬就是不孕,希望又一次落空。期間,如果正陽諸美種豬場,能夠正視問題,把客戶放在心上,把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擔起來,而不是利用自己制定的所謂公司規定,竭力推脫責任,不是迫于無奈,我不至于在網上告誡網友,以我為戒。正陽諸美種豬場的做法實在讓人不解,不但不承認自己的錯誤,反而再次在網絡上顛倒黑白,給網友造成錯誤判斷。如果正陽諸美種豬場能夠重視客戶的訴求,在第一時間內公平公正地解決問題,我的損失不會更大,更不會在網上發表言論,甚至對薄公堂。
我希望正陽諸美種豬場看到此貼后,能夠轉變態度,放棄霸王條款,我想事情會圓滿解決的,也讓關心此帖的網友看到一個完美的結果。
高道山
201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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