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農業廳關于 暫停引入省外偶蹄類動物及其產品的通告 瓊農字〔2010〕52號
鑒于我省周邊省區和國家當前動物疫情狀況的復雜性和嚴峻性,為維護好海南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確保海南公共衛生安全和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海南省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省農業廳決定于2010年3月17日至4月17日暫停引入省外偶蹄類動物(主要指豬、牛、羊等偶蹄類口蹄疫易感動物,下同。)及其產品。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在規定暫停引入期間內,停止受理有關引入省外偶蹄類動物及其產品的報檢和產地查詢的申請。在此之前已取得有關準引省外偶蹄類動物及其產品的《海南省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引入省外動物及動物產品申報檢疫及產地查詢答復書》的,也一律停止引入。相關承運單位不得受理有關運輸業務。
二、省動物衛生監督所要加強省際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的管理,完善檢查站的值班制度。海口秀英港等指定引入口岸的檢查站要嚴防死守,依法對所有進出島的運輸車輛進行監督檢查和預防性消毒,其他口岸的檢查站要加強巡邏檢查,嚴防省外偶蹄類動物及其產品非法引入本省。
三、各市縣獸醫主管部門要派出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人員進駐本地區所有屠宰場和畜產品交易市場,強化屠宰場和交易市場的動物衛生監督檢查,建立健全動物衛生舉報機制,嚴防省外動物及其產品非法流入本市縣。
四、單位和個人凡發現非法引入省外偶蹄類動物及其產品的,應當及時向所在市縣獸醫主管部門或動物衛生監督所舉報。省動物衛生監督所舉報電話為:65379684。
五、違反本通告規定,引入省外偶蹄類動物及其產品的,或者為非法引入省外偶蹄類動物及其產品提供便利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