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制日報
抓住法律的“救命稻草”寄望在困境中重生
《讀者文摘》“破產”能否“重整”
《讀者文摘》是美國銷量最大的文摘性雜志,其出版商———讀者文摘有限公司8月24日正式向法院申請破產保護。如果得到美國破產法院的批準,大股東里普爾伍德控股公司將出讓讀者文摘有限公司的部分經營權來減輕負債,并進行企業重整。
繼雷曼兄弟、克萊斯勒、通用汽車、論壇報業集團等知名公司申請破產保護后,讀者文摘有限公司將成為美國經濟危機發生以來,申請破產保護的又一典型案例。而這些公司申請保護所依據的法律———美國《破產法》第11章也正成為經濟危機中經營不良公司重獲新生的一棵“救命稻草”。那么,藉此“破產”,《讀者文摘》能否實現“重整”呢?
李詩鴻
《讀者文摘》緣何申請破產保護
《讀者文摘》在上個世紀曾長時間輝煌一時,在本世紀初卻逐步陷入危機,其發行量呈連續下降趨勢。該雜志所面臨的許多問題也進一步顯露出來,諸如目標讀者群不明確、專業化程度不高、營銷乏力等。
基于經濟危機的大背景,加之發行量和廣告收入的大幅下挫,讀者文摘目前總負債22億美元。雜志大股東希望依據美國《破產法》第11章申請破產保護,爭取時間重整。促使債務人和債權人以及其他股東達成一項協議。初步內容是:達成債轉股協議,把公司控制權交給債權人,借以減輕債務負擔,將公司借款縮減75%,即協議后負債降低為5.5億美元。
此外,讀者文摘有限公司申請的破產保護僅針對美國境內的企業,不具有域外效力。因此,讀者文摘有限公司在其他國家的分支機構不會受影響。
讀者文摘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官瑪利·伯納認為,重整后的公司會開源節流,利用雜志社積累的讀者資源和品牌優勢實施轉型,以促使公司持續健康經營。顯然,《讀者文摘》的出版商希望通過破產保護程序,緩和債務沖突,爭取時間和資源,最終通過破產重整的方式挽救公司。本案中破產重整最直接的法律依據是美國《破產法》第11章,該章節在美國久負盛名,廣為多國法律所效仿。
破產保護成為挽救企業的“良藥”
對于那些對破產法并不熟悉的人們來說,一提到某公司申請破產保護,往往聯想起“垮臺”、“倒閉”等字眼。實際上,美國《破產法》第11章的根本目的是拯救企業,使企業擺脫無力償還債務的困境,重新恢復生機和活力。
自經濟危機以來,為了走出債務危機、重整旗鼓,已經有多家全球知名公司提請了破產重組保護的要求,如雷曼兄弟、克萊斯勒、通用汽車、全美航空、加拿大航空、意大利航空、西北航空、論壇報業集團等。如這些掙扎于經濟危機之中、運營不良的企業一樣,《讀者文摘》的出版商也把破產保護作為挽救公司的“救命稻草”。
《讀者文摘》何以寄望于破產重整
那么破產法第11章有什么特別之處呢?《讀者文摘》的出版商為什么認為以此作為法律依據提請破產保護就能夠拯救企業,使企業擺脫無力償債的困境呢?
自1800年美國國會通過第一部破產法,經過了兩百多年的發展和完善,美國破產制度已經日臻成熟。現行的美國破產法屬于美國聯邦法律,美國各州的法院一般不審理破產案件。美國聯邦法院專門設立了破產法庭審理破產申請案件。美國破產法目前已經成為一個有機的體系,其第11章所確立的破產重整制度,更是該法的精髓所在。此次《讀者文摘》出版商效法諸多全球知名公司,依據該法申請破產保護,借以實施破產重整,在其過程中我們需要注意如下幾個法律看點,明白了這些法律點,也就能夠明白為什么有這么多的經營不良公司把《破產法》第11章作為靈丹妙藥,希望借此擺脫債務危機、重獲新生了。
法律看點1:
與傳統意義上的破產或清算不同,進入破產法第11章破產保護程序的公司,其業務可以照常進行。因此,《讀者文摘》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官瑪利·伯納才可以在采訪中斬釘截鐵地表示:“企業將照常運作。”
法律看點2:
美國的破產重整程序分為自愿破產重整申請和強制破產重整申請兩種。為了走出債務危機,《讀者文摘》的出版商根據美國《破產法》第11章主動提出了破產重整申請。而且在《讀者文摘》提出破產保護申請的消息曝光之后,有消息人士稱,早在2009年初,《讀者文摘》就聘請了擅長處理破產程序及企業重整的美國國際凱易律師事務所為法律顧問,這說明讀者文摘有限公司至少半年多之前就在醞釀企業的重生計劃。
法律看點3:
破產重整的方式包括庭內重整、庭外重組、預重整等。其中,預重整是一種介于庭內重整和庭外重組之間的企業解困模式。債務人可以在重整程序啟動之前就制定重整計劃,并與債權人就該計劃進行談判,以征求債權人的批準。這一做法可以減少破產重整程序所耗費的時間,從而降低破產的風險成本。《讀者文摘》破產重整案中,就采用了預重整的方案。讀者文摘有限公司此前已經與大多數債權人就重組計劃條款達成原則性協議。根據事先擬定的協議,公司將通過債權轉股權的方式完成債務重組。大股東里普爾伍德控股公司將出讓部分經營權來減輕負債。
法律看點4:
依照美國破產法,重整計劃在獲得債權人批準的同時,也要得到法院的批準。破產法院在進行公平合理、利益最大化等價值判斷后,一旦認為該重整計劃沒有實質削弱債權人的利益,同時具有可操作性,就可予以批準。如果美國破產法院批準該協議,那么《讀者文摘》的債務就有望從當前的22億美元減至5.5億。
法律看點5:
公司能否起死回生關鍵在于破產重整計劃的實施,而重整計劃的實施關鍵在于執行效率、全面執行等方面。在重整程序中,占有支配地位的債務人可以繼續經營債務人的業務。本案中,依據協議,讀者文摘的首席執行官瑪利·伯納將繼續任職,如何轉變經營理念、如何依據重整計劃進行經營方式的調整,也是其面臨的重要任務。如果《讀者文摘》順利完成債務重組,就可以結束破產保護程序,進入破產重整計劃實施階段。重整計劃實施后,可能達致兩個結果,一是重整程序完成,一是重整程序終止。重整程序完成,公司恢復清償能力,將成為一個富有活力的經濟實體。如果重整計劃實施失敗,那么法院將作出終止重整程序的裁定,它就可能根據破產法第7章進入破產清算程序,這意味著企業最終面臨停業清算。
《讀者文摘》申請破產保護最終是為了破產重整,以求得資源整合、債務免除并重獲新生,和諧共贏。破產保護以及之后的破產重整制度的達成,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其他經濟制度的協同安排,共同促使重整產生最好的社會效益。美國歷史上很多著名公司都有過破產重整的經歷,因此我們也有理由相信,《讀者文摘》若能藉此契機走出困境,仍有可以期許的光明未來。
(作者系北京大學國際金融法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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