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兔場技術員崗位責任制
一 繁殖育種:按本品種選育方法,進行性能測定和選種。
二 免疫接種: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防疫注射任務,保證免疫效果,發現失敗,找原因,重新注射。
三 衛生消毒:按消毒程序,完成日常和定期消毒任務。保證藥液有效濃度和及時更換。
四 獸醫治療:
1 做好日常檢查工作,及時治療,不得出現大批拉稀,疥癬,耳螨,霉菌脫毛,仔兔黃尿病及球蟲病的發生及死亡。
2 做好發病,治療,剖檢,淘汰記錄。
3 發現重大疫情或大批死亡,及時向領導匯報,迅速向獸醫部門送檢,實驗室診斷,書面報告。
4 備足,貯備足夠藥品。
5 不使用國家違禁藥品。
五 飼養管理:嚴格按制度執行。
六 監督飼養員對衛生防疫及飼養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七 保證檔案記錄完整,盡可能做出必要統計計算。
種兔場飼養員崗位責任制
一 配種繁殖
1 發情鑒定,及時配種,準確記錄公母兔配種記錄。
2 配種后12天摸胎,未配上的抓緊再配。
3 產前三天備好產箱,鋪好墊草,置母兔籠內。
4 做好產后護理,給予充足飲水,觀察乳房及泌乳情況。
5 加強仔兔護理,檢查吃奶情況,18天后開始補料。
6 每天清理產箱,加填干凈墊草。
二 飼養管理:
1 根據兔群不同年齡,不同季節,按時,按量正常飼喂。
2 保持食槽,產箱,過道及接頭間整潔衛生。
3 注意觀察兔群飲食情況,及時向技術員匯報,病死兔及時清理出籠。
三 衛生清掃:
1 每天清掃兔籠,過道,糞道。
2 協助技術員按衛生防疫制度要求做好各項消毒工作。
3 協助做好免疫注射及兔病治療工作。
四 協助做好性能測定的各項稱測及選種工作。
五 按要求準確及時記好工作日記及各種記錄表格填報工作。
種兔場飼養管理制度
一 飼養員必須經培訓,掌握一定飼養管理知識方能上崗。
二 嚴格執行作息時間,服從本場時間安排。
三 日常工作內容和程序:
1 上班后首先喂料,加水或檢查飲水器。
2 清掃糞便,沖洗糞道,打掃走廊等。
3 檢查兔群健康狀況及采食情況,發現病,死兔及時匯報,并作相應處理,記錄;檢查產箱及仔兔哺乳情況,及時更換墊草,檢查母兔發情及待產情況。
4 摸胎,配種。
5 處理日常性事物(清掃食槽,上產箱,消毒等)。
6 協助技術員處理有關事務(隔離,治療)。
7 下班前檢查臨產母兔,籠舍,門窗關閉情況。
四 按有要求按時,準確做好稱測日記及檔案記錄工作。
五 種兔飼養必須按規定給予;試驗含藥飼料要按時定量喂,不得混用。
六 定時檢查食槽,飲水器,清除碎末,變質及被污染飼料。
七 檢查籠底板是否有毛刺,鐵釘及其他尖銳物,防腳皮炎。
八 定位飼養,不得擅自調換籠位,各記錄表格隨兔而走。
九 飼養員應如實反映情況,不得隱瞞,虛報或造假。
十 飼養員應努力學習飼養技術,提高管理水平。
種兔場衛生防疫制度
一 貫徹“預防為主,防重于治”的方針。
二 種兔飼養區,飼料加工區為衛生防疫區,核心群飼養為重點防疫區。
三 人員,車輛,器具的進出:
1 不得擅自帶領場外人員進入防疫區參觀,游玩。
2 進入飼養區人員必須更換工作服,鞋,通過消毒槽后方可進入兔舍,工作服,鞋等必須定期消毒,不得穿出防疫區。
3 場外疫病流行時,停止接待疫區來訪人員,本場人員避免外出參觀。
4 外來人員參觀一般只安排從窗口基門口觀看,避免進入兔舍,如必須進入,更換服裝,鞋(穿鞋套),不得抓拿種兔,走后嚴格消毒。
四 種兔進出及病死兔處理:
1 選留出的后備種兔進行檢查健康,驅蟲,免疫后,方可轉核心群。
2 引進種兔須來自非疫區,經隔離,確認無病,驅蟲,預防注射后方可進入種兔飼養區。
3 本場種兔一經出售,即不得運回本場,更不得運回種兔飼養區。
4 種兔打耳號,檢查轉群時,應利用工作臺,治療臺,轉運運箱等,不得將種兔接觸地面。
5 遠離飼養區設隔離室,病兔應及時隔離,加強治療;病愈后兔經檢查確認康復后,方可放回原處。
6 死亡兔不得擅自在防疫區內剖檢,應在治療室基解剖室做尸體剖檢,死兔,墊草,糞便,剩余飼料等進行火化處理,然后挖1-1.5米的坑深埋。
五 消毒制度:
1 飼養區門口設消毒池,保證消毒液有效濃度,定期更換消毒液;兔舍門口設消毒槽,,消毒鞋底。
2 食槽,飲水器,每月消毒一次;兔籠每2周火焰消毒一次;兔舍,每周噴霧消毒兩次;種兔舍,力爭每半年熏蒸消毒一次;產箱,用后徹底清洗,曬干,消毒,以備后用。
3 接觸病死兔的人員,必須及時洗手,消毒;病死兔接觸籠具同時徹底消毒。
六 嚴格執行防疫制度:
1 健立健全兔群防疫檔案。
2 按時疫苗接種和藥物預防。
3 免疫程序:兔瘟38日齡首免60日齡二免,以后每6個月一次;巴波二聯苗35日齡首免,以后每6個月一次。
4 按月統計兔群生病,死亡情況,并提出分析報告。
5 發生重大傳染疫情,及時向獸醫部門報告;停止一次生產經營活動,對疫區全面封銷,迅速查明傳染源,并積極采取相應隔離,消毒 ,緊急接種或藥物防治。
七 飼料衛生:嚴禁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質或霉變原料制粒;制成顆粒不得接觸被污染地面,飼養員不得穿工作鞋進入飼料房和晾曬場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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