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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日,動物防疫法配套規章開始實施,配套規章包括:《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執業獸醫管理辦法》、《鄉村獸醫管理辦法》和《動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種保藏管理辦法》4部規章。此規章的出臺,會對獸藥行業造成什么影響呢?
一、將推動獸藥經營格局的裂變與分化
動物防疫法配套規章進一步加強了動物診療機構管理,明確了動物診療活動的范圍,細化了動物診療機構許可的條件和程序,對動物診療機構的場所、設備、人員等方面進行了規定,并制定了執業獸醫師和鄉村獸醫的考試資格。
據有關官方統計,目前全國共有在冊的獸藥經營企業72000多家,加上畜牧獸醫站6萬多家,以及不在冊的,共計十幾萬家。如果動物防疫法配套規章真能在全國實施的話,將對從事動物診療活動的人員和機構進行嚴格管理,一些人員和機構因不具備資格將不能再從事動物診療。因此,該配套規章有可能在未來影響獸藥經營格局的裂變與分化,形成專門從事動物診療和獸藥銷售的兩大獸藥經營機構。
(一)專門從事動物診療的機構
目前,獸藥市場上大多數畜禽門診條件簡陋、設施老化、獸醫工作者診療水平不一,有些門診甚至沒有診療設備和技術。河北石家莊、安徽皖北光彩城、江蘇徐州、山東濟南、河南鄭州桑園等獸藥市場的動物診療場很少擁有大型的試驗室設備,即使有也沒有應用到實際之中,形同虛設。
動物診療結構管理辦法對人員、設備進行了嚴格的條件限制,記者由此推斷,在未來,獸藥市場經營主體中的獸醫站、獸醫院和獸醫門診將分化為三大主流,一類是縣級以上的獸醫站;一類是技術突出,有自己成熟網絡的獸醫門診;一類是鄉村獸醫,其診療活動也將更加規范。
技術突出,有成熟網絡的獸醫門診將成為主流 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對動物診療場所的醫療設備、人員等進行了條件限制,該辦法第2章第5條規定,申請設立動物診療機構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具有布局合理的診療室、手術室、藥房等設施;
具有診斷、手術、消毒、冷藏、常規化驗、污水處理等器械設備;
具有1名以上取得執業獸醫師資格證書的人員;
有的獸藥經營者具有超前的思想意識、先天的技術優勢以及穩健的經營思路,甚至有的已經是GSP的先行者,硬件和軟件都已經達到了一定的高度,但是還不能和設施完善、布局合理、人員充足的獸醫站相媲美,因此,記者分析認為,此類經銷商將逐漸轉變為普通的動物診療機構時,并且將會成為動物診療機構的主流。
縣級以上獸醫站將會重放異彩 根據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的規定,對動物醫院的醫療設備、人員要求比普通動物診療機構的要高,該辦法第2章第6條規定,動物診療機構從事動物顱腔、胸腔和腹腔手術的,除具備第5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有手術臺、X光機或者B超等器械設備;具有3名以上取得執業獸醫師資格證書的人員。
從目前現狀來看,器械、設備和人員比較完善的就數縣級以上的獸醫站了,據山東省某獸醫站副站長介紹,他們的獸醫站不管是硬件還是軟件都比較完善,軟件方面,有具備獸醫職稱的獸醫師;硬件方面,有藥房、倉庫、診療室等,倉庫還設置了專門的陰涼庫,如果具備這些硬件和軟件的條件再去申請設立動物診療機構的話,就比較容易,所以記者認為,各地縣級以上獸醫站很有可能在黯淡了多年以后重放異彩,最有可能發展成為動物醫院。
鄉村獸醫可能成為動物診療機構的補充 鄉村獸醫相比較而言條件限制要寬松一些,如鄉村獸醫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向縣級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申請鄉村獸醫登記:
取得中等以上獸醫、畜牧(畜牧獸醫)、中獸醫(民族獸醫)或水產養殖專業學歷的;
取得中級以上動物疫病防治員、水生動物病害防治員職業技能鑒定證書的;
在鄉村從事動物診療服務連續5年以上的;
經縣級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培訓合格的。
第12條還規定,鄉村獸醫在鄉村從事動物診療服務活動的,應當有固定的從業場所和必要的獸醫器械。而對醫療設備并沒有特別高的要求。那么,從事多年獸醫工作、有一定的技術基礎,但是缺乏經營思路、軟件較弱的鄉村級獸醫,可能會逐漸發展為鄉村獸醫,成為動物診療機構的補充。
(二)專門從事獸藥銷售的機構
由于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對從事動物診療的機構和人員進行了嚴格限制,因此,那些具有先進的經營思路和理念,并且有健全的銷售網絡、技術卻不擅長的獸藥經銷商將逐漸成為專門進行獸藥銷售的機構,如各級批發商以及一些中型的零售商,將會逐漸演變為從事獸藥、添加劑、保健品、原料藥、生物制品于一體的經營企業。在GSP開始實施的省份,他們已經先人一步通過了GSP認證,也為未來的銷售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
此外,鄉村獸醫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鄉村獸醫只能在本鄉鎮從事動物診療服務活動,不得在城區從業。因此,記者提醒生產企業注意營銷模式和客戶定位的變化。
(三)將提升獸醫工作者水平
此次配套規章的出臺對獸醫工作者的學歷、技能、從業內容和范圍進行了嚴格的條件限制,一旦不按照該法規執行的還將受到一定的處罰。
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第2章第5條、第6條規定,申請動物診療機構時必須具有1名以上取得執業獸醫師資格證的人員,而動物醫院必須具有3名以上取得執業獸醫資格證的人員。同時第21條還規定,除動物診療機構間的會診、支援、應邀出診、急救外,執業獸醫不得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動物診療機構職業。
執業獸醫管理辦法第2章第9條規定,具有獸醫、畜牧獸醫、中獸醫(民族獸醫)或者水產養殖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可以參加執業獸醫資格考試。
第6章第38條規定,不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但已取得獸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考核合格的,可以參加執業獸醫資格考試。
如果不按照該管理辦法執行,一經查出,則會受到一定的處罰。執業獸醫管理辦法第33條規定,使用偽造、變造、受讓、租用、借用獸醫師執業證書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當依法收繳,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共動物防疫法》第81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處罰。
目前從事動物診療工作的人員水平參差不齊,上有研究生、本科生、大專生,也有參加過專業技能培訓的業外人士和文化水平不高、但臨床經驗豐富的基層獸醫,并且還有既沒有理論知識也沒有實戰經驗、甚至外行的人在從事疾病診療的工作。由于這部分人缺乏必備的理論知識,不能根據病情合理選擇藥物,更不會去考慮配伍禁忌、藥物殘留等問題,甚至一些已經淘汰多年或者農業部明令禁止的獸藥他們還在用。
此次發布的動物防疫法配套規章提高了動物診療行業的準入門檻,因此,該配套規章的實施將人為拉動獸醫工作者的水平。
二、將促進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貫徹實施
藥品分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是科學的先進的藥品監管手段,世界上發達國家都已實行了處方藥與非處方藥的藥品(含獸藥)分類管理,世界衛生組織(WHO)也向各國推薦這一藥品管理模式。處方藥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
雖然2004年11月1日實施的《獸藥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了我國實行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但是由于非處方藥需要具有專業理論水平和實踐的獸醫師執業獸醫師進行臨床指導應用,而在動物防疫法配套規章出臺前,我國對執業獸醫并沒有明確的規定,所以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實施也沒有象人藥那樣到位,隨著此次配套規章中執業獸醫管理辦法的出臺,記者認為將有可能促進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制度的實施,而此制度的實施又將規范獸藥銷售。
三、將有利于規范用藥,提高動物食品安全
由于動物診療行業從業人員水平不一,因此,在獸醫臨床上濫用藥的事情也時有發生,但是此次出臺的執業獸醫管理辦法對執業獸醫的規范用藥進行了嚴格規定,一旦違反獸藥使用法規的,將予以處罰。
執業獸醫管理辦法第29條和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第17條均明確規定,執業獸醫和動物診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家獸藥管理的有關規定合理用藥,不得使用假劣獸藥和農業部禁止使用的藥品。第36條規定,執業獸醫在動物診療活動中,違法使用獸藥的,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這必將對規范用藥、提高動物食品安全起到有利作用。
另外,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第3章第19條規定,動物診療機構應當使用規范的病例、處方簽,病歷、處方簽應當印有動物診療機構名稱,病例檔案應當保存3年以上。
這無疑為獸藥的追溯提供了有利條件,真正做到了獸藥的“來有影,去有蹤”,大大降低了使用者購買到假劣獸藥及不合格獸藥的風險,同時也將使假劣獸藥失去市場依托。
同時隨著執業獸醫管理制度和鄉村獸醫管理制度的實行,基層獸醫的診療水平和職業素養都將得到進一步提升,也為提升動物食品安全奠定了基礎。
四、將側面打擊非法獸藥生產和銷售
目前,獸藥市場上仍存在一些假冒偽劣企業,2008年第三季度公布(農醫發[2008]26號)的非法獸藥生產企業就有91家,這些非法企業的假冒偽劣產品還在充斥著市場,影響著獸藥市場的健康發展。而現有的市場現狀決定了國內大多獸藥經銷商在管理上上不了層次,經營沒有主題和特色,服務水平低,充滿無序競爭和惡性競爭。隨著動物防疫法配套規章的實行以及GSP的實施,隨著動物診療和經營行業門檻的提高,隨著從業人員的科學用藥意識的增強,隨著國家其它政策的規范,制假、售假空間將越來越小,非法獸藥經營企業也將受到嚴重打擊。
另外,動物防疫法配套規章的實施會營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對正規的獸藥生產企業和有思路、正規經營的經營企業產生利好影響,但是這一切都是建立在制度規范執行的基礎之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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