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當代經理人》發表了一篇題為《潘剛的底牌》(以下簡稱《底牌》)的長篇報道。報道發表后,蒙牛員工反應強烈,認為文中一些記述與事實嚴重不符,容易在廣大讀者中造成誤解,特委托我作一些澄清。
1.關于納稅問題
在《底牌》一文中,伊利負責人好幾次強調“我們每年上繳的稅收是第2名的4倍”。
不清楚這里的“第2名”是指誰?因為從2007年上半年的乳業年報來看,蒙牛實現銷售收入100.2億元,伊利實現銷售收入93.5億元,蒙牛超過伊利近7億元——乳業“第2名”不是別人,恰恰正是伊利自己。
再從2007年上半年的納稅情況來看,如果加上個人所得稅,蒙牛比伊利多納稅239萬元(詳見下表)。
2007年上半年稅金繳納情況(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 蒙牛 伊利 比較 原因分析
1 所得稅 1487 9142 -7655 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優惠
2 增值稅 40310 47265 -6955 1.產品結構不同影響4440萬元;2.伊利待抵扣稅金增加,人為提前多預繳2515萬元
3 其他稅金 2129 4904 -2775 外商投資企業免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
4 個人所得稅 17624 - +17624 代扣中國蒙牛股東出售股權個人所得稅
5 稅金合計 61550 61311 +239
但從寫《底牌》的記者在某一處不小心所露的“是蒙牛的4倍”的字樣來看,這“第2名”主觀的本意就是想指蒙牛。只是,已與事實嚴重脫節了。
從2006年的經營數據來看,蒙牛納稅7.88億元,伊利納稅10.32億元,蒙牛是比伊利少一截。應該如何看待這個問題呢?
一是從“同比”角度看。每個新生企業幾乎都曾經歷過政策優惠期(可以把這個時期比作企業的“吃奶期”)。拿伊利來說,前8個年頭連公司的軀體都是國家投資的,更別說稅收方面的優惠了,而且那時多為針對伊利一家企業的“個別優惠”。而蒙牛在前8歲里所享受到的主要稅收優惠,就是合資企業的“兩免三減半”,并且這是國家針對所有合資企業的“共同優惠”,并非“個別照顧”。
從1999年至2006年,蒙牛銷售收入年均遞增率為138.2%,而稅收的年均遞增率則高達158.2%。預計到2007年底,蒙牛累計納稅額將突破30億元——在企業成長的前9歲里實現這個數,無論在乳品行業還是在其他產業,都是罕見的;伊利在最初9年里,總納稅額連3千萬元都不到(當然,這里有一定的物價變動因素)。
二是從“細比”角度看。蒙牛與伊利的產品結構不同,因此所享受的稅收優惠也不同。蒙牛產品結構中,低利潤的純牛奶比例大;伊利的產品結構中,高利潤的乳飲料和奶粉的比例大。純牛奶相當于用一斤原奶做一斤鮮奶,乳飲料相當于用一斤原奶做三斤飲料;而國家為了鼓勵企業為奶農多賣原奶、為消費者多產純奶,對純牛奶實行稅收優惠政策——國家為什么進行稅收優惠?就是因為愿意這樣做的企業不多,所以才需要鼓勵。蒙牛響應國家號召難道也錯了嗎?做別人不愿做而對廣大農民有利的事難道也錯了嗎?伊利口口聲聲說自己產品結構多么合理,說白了,其本質就是在少收奶的情況下還可以多做產品、多賺利潤。
事實上,在剔除不可比因素后,蒙牛的各項稅負率均高于伊利(見稅務部門的報告:增值稅負率,蒙牛高于伊利;液態奶稅負率,蒙牛也高于伊利)。
【資料】蒙牛集團與伊利集團2006年稅負對比分析報告
以下材料根據稅務部門的有關報告摘編。
一、集團整體稅負對比分析
2006年度蒙牛集團實現主營業務收入1,624,636.78萬元;共繳納各種稅金78,809.49萬元。
2006年度伊利集團實現收入1,633,898.58萬元; 共繳納各種稅金103,209萬元。
蒙牛集團比伊利集團稅金少繳納24,340萬元的主要原因是:(1)2006年伊利集團應認證而未認證的待抵進項稅1.84億元;(2)在奶粉這一品類中,伊利公司比蒙牛多銷售約20億元,因奶粉的產品結構造成的不可比稅收差異是1.1億元,兩項不可比因素合計2.94億元。剔掉兩項不可比因素,蒙牛比伊利多交稅收5060萬元。
二、本部增值稅稅負對比情況分析
2006年蒙牛集團本部納稅總額41,504.69萬元,其中:增值稅25,901.3萬元, 所得稅845.55萬元、其他稅金14,757.84;2006年度伊利集團本部納稅總額 48,378 萬元,其中:增值稅27,691萬元、所得稅11,669萬元、其他稅金9,018。
1.所得稅對比分析
蒙牛集團本部2006年度的利潤總額79,080.08萬元(其中:權益法下投資收益63,376.9萬元),所得稅845.55萬元。
伊利集團本部2006年度的利潤總額45,972萬元(其中權益法核算投資收益34,992.92萬元),所得稅11,669萬元。
蒙牛的所得稅較低主要是由于享受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減免政策,液態奶四期工程從2005年開始“兩免三減半”減免政策,2006年享受所得稅免稅965.09萬元、非四期所得稅減半免稅1,297.79萬元、國產設備抵免所得稅452.24萬元所致。
2.增值稅對比分析
經核實蒙牛集團本部的增值稅稅負率為1.85%,2006年交納增值稅2.59億元。
伊利集團本部待攤費用較期初增加8,730萬元,主要是由于未認證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進項稅,而蒙牛集團本部的進項稅全部認證,剔除此項因素后,伊利集團繳納增值稅為18,961萬元,稅負率為1.42%,較蒙牛增值稅負率低0.43%。
三、液體奶事業部稅負分析
2006年度蒙牛集團本部液體奶收入1,304,994.43萬元,在總收入中占93.21%,實現增值稅21,497.20,稅負率1.61%。
2006年度伊利集團本部液體奶收入1,039,254萬元,在總收入中占77.62%,實現增值稅24,399.79,稅負率2.35%。其中本部回購銷售子公司產品收入900,439.71萬元,實現增值稅17,441.79萬元,自產產品的增值稅稅負率為5.02%,回購產品的稅負率為1.94%。蒙牛液態奶本部稅負率比伊利低0.74%,主要是由于伊利總部的留抵稅金8,637.12在匯總納稅時抵扣導致稅負虛高,剔除此項因素液體奶納稅為15,762.67萬元,伊利集團液態奶事業部本部稅負率實際為1.51%。低于蒙牛0.1%。
這里有一個特殊現象,不管2006年,還是2007年,伊利都存在“應認證而未認證的待抵進項稅”——我們第一不清楚它為什么不及時認證?第二不清楚它是否還會補認?作為香港上市公司的蒙牛是及時認證了的,因為香港上市公司規則之嚴厲在全世界都是聞名的,表現在納稅問題上,就是“少繳不行,多繳也不行”,沒有任何“彈性”——蒙牛如果少繳稅,老板會坐牢;如果多繳稅,公眾股東會起訴。
2.關于“財散人聚”問題
《底牌》對牛根生先生“財散人聚”的觀念也作了評價。
文中對“散財”符不符合“企業原則”的討論,事實上是跑了題的。因為牛根生先生是“散個人的財”,而非“散企業的財”——他在伊利尚且如此,何況在蒙牛呢?
在擔任蒙牛總裁期間,牛根生先生將自己每年80%的年薪散給了大家;在蒙牛上市后,牛根生先生又將自己和家人所持的蒙牛股份全部捐到了“老牛基金”。到2007年9月,牛根生先生和家人所捐股份的市值已經突破50億元。
而“老牛基金”是干什么的呢?其宗旨是“發展公益事業,構建和諧社會”,具體用途為“三個面向”:面向教育事業,面向醫療事業,面向三農事業。
大家知道,潘剛先生是從伊利公司剛剛享受到市值超2億元的股份期權的人,而牛根生先生是向社會公益事業捐出市值超50億元的自家股份的人……所以,潘剛先生所提出的“誰把更多的錢拿來支持國家”這一議題確實值得深思。
眾所周知,企業社會責任包括“稅收責任”、“道德責任”與“慈善責任”等。其中,“稅收責任”是最初級的,是一種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如果該納的稅不納,不管是誰,都是要進監獄的。從這個意義上講,納稅光榮,但絲毫不應成為炫耀的資本。
更何況,2007年上半年蒙牛的納稅總額已經超過伊利了呢!
或許潘剛先生有一天會將自己從公司剛剛取得的價值2億多元的股份捐獻給國家,體驗一把牛根生先生的捐股境界,那時候,再來談“誰把更多的錢拿來支持國家”這一問題,可能更具說服力。
3.關于“第一品牌”問題
《底牌》引用了一個并不權威的品牌機構的評估數字,以偏蓋全地“揚伊貶蒙”。
其實,現在的品牌評估,正規的有,不正規的也有,所以,任何品牌機構的評估,都只是個參考數字罷了,誰也不會“拿根雞毛當令箭”——當“令箭”也無妨,但一定要客觀、全面、權威。但是,寫稿的記者偏偏就“忘記”了引用另外6則來自正規機構及消費者評選的品牌評估報告(見下文“資料”)。
不過,話說回來,“忘記”了也無妨。究竟誰是中國乳業第一品牌,不是哪個機構說了算,更不是哪個記者說了算,而是消費者說了算,市場說了算(2007年實際贏得的消費選票的不同,比“評估”更能說明問題);品牌是在消費者的心中,而不是在哪個品牌機構的評估數字中。
【資料】蒙牛被評為中國乳業第一品牌
一、2005年,網絡雜志“名牌頻道”(全球惟一一家提供品牌資訊的網絡雜志)通過全球范圍內99個國家、超過2500位品牌專家及大批讀者在線投票,評選出他們心目中的2005年全球品牌,蒙牛入選亞太區的品牌排名榜前50位,成為中國唯一獲選的乳品企業。
二、2006年首屆“亞洲品牌500強排行榜”日前在香港會展中心揭曉。蒙牛位列排行榜第171位,并躋身亞洲乳制品品牌前3名(前兩名為日本的明治和養樂多)。
該活動由亞洲國際名優品牌認證中心、國資委研究中心、全國青聯國際項目合作中心、中華工商時報等共同主辦,共有15個國家和地區的500個品牌入選。
三、2006年,國家統計局在人民大會堂向社會發布了中國大企業集團首屆競爭力500強名單。其中,蒙牛集團排名第11位,位居我國乳制品行業第一、內蒙古自治區大企業集團第一。
四、2007年1月29日,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北京大學中國信用研究中心等權威機構聯合發布了國內惟一對企業進行全方位道德評價的《企業公眾形象報告》。在全國600多家參選企業中,聯想、蒙牛、海信三巨頭力壓群雄,位列三甲,與招商銀行等共25家企業榮獲“2006最佳企業公眾形象獎”。
五、2007年1月17日,中文互聯網最具權威性和影響力的網絡年度評選“新浪2006年網絡盛典年度評選”在北京長安大戲院落下帷幕。在近兩個月的投票時間內,百萬網民通過互聯網評選出了包含新聞、時尚、文化、財經等方面的五十多個獎項。其中,首次設置的“2006年度最具影響力品牌”爭奪最為激烈,最終,中國乳業的領袖品牌“蒙牛”與IT業翹楚“聯想”獲得最多票數,雙雙榮登榜首。
六、2006年,《財富》雜志首次發布“最受贊賞的中國公司”排行榜,海爾、聯想、寶鋼、蒙牛名列前四位。
類似這樣的評估,舉不勝舉……
4.關于“打天下的好漢”問題
《底牌》一文對蒙牛的領軍人物也有一些非常不妥的評論。
事實上,伊利歷史上“打天下的英雄”不是別人,正是鄭俊懷、牛根生、盧俊、楊桂琴、孫玉斌、楊文俊等創業元老。伊利液態奶業務的第一個起源是1983年以孫有亮為廠長、牛根生為車間副主任(代車間主任)的牛奶供銷加工廠所生產的消毒牛奶;第二個起源是1996年以楊文俊為創始人的滅菌奶業務。而伊利雪糕業務,眾所周知是由牛根生、孫玉斌、邱連軍等一手做大的,這也是伊利發家的根本。
對于這些“打天下的英雄”,后人不“感恩”也罷,但實在不應該“感仇”。
5.關于“不想過早成為孤獨的舞者”問題
《底牌》一文說,潘剛表示“不想過早成為孤獨的舞者”。從蒙牛目前超過伊利的現實來看,潘先生已經不折不扣地踐行了自己的諾言——當然,在發出這一諾言前,其實蒙牛已經超過了伊利,這就多少透出點“無奈”的色彩。
其實,蒙牛的感想更進一步,它不僅“不想過早成為孤獨的舞者”,而且“永遠不想成為孤獨的舞者”。
牛根生早就說過:“草原品牌是一塊,蒙牛伊利各一半”,“在馬拉松式的企業長跑中,時而你領跑,時而我領跑,任何一個企業過于領先都不一定是好事”,“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在蒙牛,不管是過去的總裁牛根生,還是現在的總裁楊文俊,都對員工講過一個意思:“我們只講伊利的好話,不要講伊利的壞話!”他們既沒說過老鄭的不好,也從來沒聽他們講過潘剛的壞話。
今天,我的一些言論也許屬于牛、楊所說的讓人覺得“沒水平”的范疇。但我的初衷還是好的:第一,蒙牛品牌不能受到傷害,它不只是“自己”,它還關系到3萬員工、30萬物流銷售大軍、300多萬奶農及千萬股民、億萬消費者的共同利益,在微詞面前,人們普遍認為“沉默就等于默認”,所以,不能不給個說法。第二,我沒有忘記中國乳業“窩里斗”的恥辱——三年前爆發的“未晚事件”(中國新聞史上涉案金額最高、波及媒體最廣的假新聞誹謗案)——為了防患于未然,我們還是打個“防疫針”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