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第97號公告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實施,該公告擴大了授權直屬局辦理檢疫審批的范圍,并調整了免于核查輸出國家或地區動植物檢疫證書的產品范圍。海南檢驗檢疫局提醒相關進口企業及時關注公告相關內容,縮減相關手續及辦理時長,使政策紅利惠及更多企業,為進口貿易爭取更多便利。
根據該公告,企業可于質檢總局網站查詢實時公布的授權直屬局辦理檢疫審批的飼料產品清單以及免于核查輸出國家或地區動物檢疫證書的清單。對于屬于直屬局辦理檢疫審批的飼料產品(目前如米糠、花生粕、棕櫚脂肪粉、乳清粉、魷魚肝粉、飼用豬腸粘膜蛋白等),企業可向直屬局提交檢疫審批申請,辦理時長可由原來的20個工作日壓縮至2個工作日。對于免于核查輸出國家或地區動物檢疫證書的產品,企業無需再提交國外官方動物檢疫證書,只需由出口商提供加工工藝說明等相關材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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