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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中的漫游者 發表于 2014-4-12 10:01 
這個思路很好的,我們好好的籌劃一下?
發財,并且為客戶提供價值,是我一直以來的原則{:5_30 ...
老大, 我是說真的! 請您認真的研究. 就算大家都沒錢, 我也不認為有太大的困難. 因為我認為, 就算只有我個人的現場管理技術, 那也是值錢的. 只不過, 一個人再努力, 人力有時而窮. 一定要一群人合夥, 那麼才能有機會成功.
相信我!! 我連契約養肉豬模式都是找人合夥, 因為, 唯有合夥 , 才有人監督, 才有人反對, 才有不同的聲音.然後才會修正.如果您能找到有人出錢, 那當然更好了. 更何況, 合夥的事業是幫大家都能起步, 就算個人自己在外面又開一家公司或者搞副業, 都沒關係, 因為只要他在需要的時候能解決問題就好了.
例如: 我們向人租一個豬場, 然後只賣小豬, 但小豬是有綁約的, 那麼就大家都有賺錢.而我們只要專做小豬那塊, 不論是只做母豬場, 或者是只做離乳豬養到 40 公斤, 然後和豬農契約養肉豬.那個成本其實都不高. 因為你出了三個月的本金.其他三個月的本金就是找飼料廠合作了. 是有可行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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