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飯店在禁漁期仍打出“野生河魚”廣告招徠顧客 從4月1日起,珠江流域開始實施為期兩個月的禁漁期,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撈作業。如今禁漁已實施了2周時間,記者于4月11日、12日分別在桂林和南寧采訪發現,漓江邊、邕江邊上大大小小的“河鮮店”,依舊打出“野生河魚”的招牌,頗得顧客的青睞。如此一來,相關質疑浮出水面:飯店若真有野生河魚,則涉嫌在禁漁期內違法捕撈,若不是真正的野生河魚,則有欺騙消費者之嫌疑。 多數河鮮店說有野生河魚賣 4月11日,國家農業部在桂林漓江邊舉行增殖放流儀式,290多萬尾魚苗被投放入漓江中。桂林市水產畜牧獸醫局副局長韋冰冰向記者介紹,桂林市在漓江全流域開展了一次大規模的清理地籠網的行動,收繳地籠網3600多條,經檢查,漓江干流沒有漁船作業,漁民均能按規定主動休漁。他說,桂林市江河捕撈的魚占市場交易量不大,禁漁對市場供應影響不大。他認為,桂林是旅游城市,長期以來,河魚是吸引游客的一道菜,禁漁后受影響的主要還是那些以“野生魚”為賣點的河鮮店。 在桂林市南溪山一家大排檔,其門面掛著大大的“漓江野生河魚”招牌,店老板信誓旦旦稱店內賣的絕對是漓江河魚,記者問,禁漁期不是不給打魚么?哪里來的魚啊!店主笑記者不懂內情,“人家晚上去電魚、炸魚,誰能管得到?” 12日下午,記者在南寧市江北大道采訪發現,這里有不少大排檔都打出了“野生河魚”的招牌。一家食店老板聽說記者想約朋友來吃魚生,強烈推薦記者買赤眼魚,并稱是“正宗的河魚,每斤只要38元,肉質很好”。 在另外一家飯店,記者看到水箱里有不少所謂的“野生河魚”,其中丁桂魚48元/斤,芝麻劍魚88元/斤,鱘龍魚68元/斤,赤眼魚48元/斤,價格比普通魚高出數倍。 “野生河魚”其實都是人工養殖 據知情人透露,河鮮店的魚一般有三種:一種是真正的野生魚,但數量極少、供應不穩定,食客很少有機會品嘗到;另一種是人工養殖的魚,放在江河網箱里繼續養大,一般“河鮮”均指這類,有店家用來冒充野生魚,外表很難看出破綻;第三種是普通塘魚,與網箱魚混起來做菜,也難以辨別。 在淡村海鮮批發市場,一家水產批發店的店員小林指著水箱里的鱘龍魚對記者說:“這種魚23元就賣給你,是人工養的。”而記者之前在石柱嶺一家飯店里,服務員堅持稱水箱里的鱘龍魚是外運來的野生河魚,價格高達68元一斤,記者分不出兩種魚的真假。“哪來那么多野生魚?很多飯店還不是到我們這里來批發回去的!”小林笑著說。 一位漁政人員告訴記者,目前西伯利亞的鱘龍魚人工養殖在南方已經漸成規模,野生的鱘龍魚在珠江流域很多年沒有捕撈記錄了,因此,飯店里賣的鱘龍魚不大可能是野生的。 禁漁期飯店賣野生魚也應受處罰 此次珠江流域禁漁是個新制度,漁政部門表示沒有很成功的現成經驗可借鑒,仍在摸索執法方式。桂林市水產畜牧獸醫局副局長韋冰冰說,目前桂林市整個漁政部門才十幾個執法人員,單靠這些隊伍要維護漓江這么長的水系談何容易,他希望能夠組織起漁業協會,漁民之間互相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舉報。而農業部南海區漁政局副局長劉添榮則表示,禁漁期內違規下河捕魚肯定要罰,一些飯店賣野生魚,只要能證明是在禁捕河段捕撈的,也應受處罰。不過,劉添榮坦承:“對河鮮店的執罰,取證比較困難。”廣西水產畜牧獸醫局漁政處相關負責同志表示,市場上銷售的魚在職責上屬于工商部門管轄,要對違規銷售野生河魚的飯店處罰,需要其他部門的配合,實施起來有一定的難度。 本文來源:廣西新聞網-當代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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