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7年起,我國在每年3月15日這一天組織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活動,通過活動揭露在商品流通和服務中,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典型事件,揭發不法企業、商販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坑騙消費者的典型事件,鼓勵消費者維護個人在消費過程中的合法權益,這一活動已經成為消費者了解當前嚴重侵害消費者的行為特點的重要渠道之一,通過活動的“權威播報”環節,了解了當前假冒偽劣產品的生產廠家,對警惕消費陷阱起到十分積極的作用。 昨天是我國第二十五個消費者權益保護日,這天一則3?15特別行動--《“健美豬”真相》--“瘦肉精豬肉流入雙匯公司”的消息石破驚天,從央視的這篇報道中,我們感到震驚的是從養豬人、販豬經紀人、政府確定的定點屠宰場(商務部門主管)、豬肉銷售市場(工商局主管)、無公害農產品監管部門、動物防疫檢疫部門(農業部主管)、國內第一肉類加工上市公司集體淪陷。為了金錢,他們集體喪失基本的道德底線,把養豬和豬肉市場的發展推向懸崖,人們不禁要想,你們究竟想干什么,就是為了金錢嗎?人們還要問,這么廣泛范圍,這么長時間,這么大的明顯違法問題,為什么直到今天才被媒體暴露出來,生產者和監管者都在干什么?如果生產者為了利益鋌而走險,監管部門又干什么?拿著納稅人的血汗,置職業操守和法律而不顧,與有毒食品生產者沆瀣一氣(出賣檢疫證書收黑錢),干著坑害消費者的勾當,實在可憐,實在令人發指,我們期望通過暴光的這件事,使涉案人員受到法律的嚴懲和道德的譴責,不嚴懲不足以產生威懾。 這一事件的暴光,在一定程度上動搖消費者對豬肉食品安全的信心,人們還有什么理由相信品牌,有什么理由相信監管部門設置的監管程序和政府公信力,盡管這可能是一小部分,但是其社會影響十分廣泛和惡劣,當人們都對某種食品的安全抱有戒心的時候,消費欲望一定大打折扣,倒霉的是行業內守規矩的大多數從業人員。從這個意義上講,這次事件的參與人員一定要受到法律的嚴懲。 剛剛召開的全國人大規劃了十二五發展規劃,確定了十二五期間國民經濟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長遠大計,為推進經濟發展,確定積極發展內需,通過擴大內需來動經濟發展的政策,擴大內需的前提是消費信心,希望政府有關部門以這個事件為契機,進一步將豬肉食品安全的各個環節落到實處,促進養豬生產健康發展。(摘自:豬e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