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2010年,四川省漁業統計工作完成以下工作:嚴把質量關,保質保量完成了各項漁業統計調查任務;認真學習貫徹《漁業統計工作規定》;開展漁業統計工作監督檢查;開展漁業統計培訓,加強數據調研,提高工作水平;抓好漁業統計條件保障;圓滿完成漁民家庭收支調查工作;通過項目實施,促進漁業統計工作正常有序開展。 2011年,將著重抓好以下工作:一及時、高效地完成2010年的漁業統計年報、漁業服務業統計年報、池塘養殖漁情動態采集等常規統計調查任務和其他專項統計調查任務及各項定期報表的收集、匯審、匯總工作;二加強與統計部門的溝通,協調漁業產值的核算標準和方法;三在農業部漁業局統一要求下,進一步組織開展新的《統計法》、《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和《漁業統計工作規定》及各項漁業統計工作制度的學習宣傳,加強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提高依法統計工作意識;四抓好綜合信息工作,促進數據分析質量;五加強基層漁業統計數據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六抓好漁業統計業務培訓工作。 貴州: 2010年,貴州省漁業統計工作主抓了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統計規范制度;二是推進漁業統計人員隊伍素質建設,著重加強政策理論知識和職業道德的培訓;三是切實逐級建立數據質量責任制,分級負責,層層把關,責任到人,采取以全面統計為主,以抽樣調查、重點調查及其他必要調查手段為補充的科學統計調查方法,加強統計能力建設;四是制定督查工作方案,提高督查管理能力。 2011年,著重做好以下工作:進一步加強業務培訓,提高統計人員業務水平;建立制度,確保統計質量。加大《統計法》宣傳,強化統計人員責任感。加大《統計法》宣傳,嚴禁統計資料遺失,杜絕數出多門,確保統計數據的準確,真正做到為各級領導制定政策提供真實可用的統計資料;加強與地方統計局的銜接,爭取將統計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云南: 2010年,云南省漁業統計工作按時按質完成:一是開展了漁業統計監督檢查工作;二是按時按質完成各項漁業統計工作;三是組織和完成了全省42戶水產養殖戶的漁業統計抽樣調查,基點戶涵蓋了全省16個州(市),具有較強的漁業統計代表性;四是組織基層統計人員參加漁業統計培訓班;五是及時為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漁業生產情況;六是積極開展漁業統計分析。 今年,將根據農業部漁業局有關漁業統計精神,與省統計局密切配合,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漁業統計工作建設,積極爭取上級領導的重視和支持,不斷學習漁業統計知識,提高漁業統計工作的質量,使漁業統計工作再上新臺階。 陜西: 2010年,陜西省漁業局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建立漁業主要數據統一評估,下管一級制度;認真履行職責,優質高效的完成各項統計報送工作;加強漁業統計管理,實行量化考核;加大統計分析力度,搞好統計服務;搞好統計創新工作,提高統計服務質量。 2011年,著重做好以下工作:一務實高效,提高常規統計工作水平;二提高品質,積極推動統計工作規范化建設;三認真評估總結“十一五”工作,完成好全省漁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四認真完成農業部漁業局和省水利廳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 甘肅: 去年,甘肅區漁業統計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和良好效益:進一步完善了漁業統計工作基礎;提升了漁業統計的影響力;通過將漁業統計工作納入漁業系統年終考核指標體系,極大的調動了工作積極性。 2011年,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高效的漁業統計體系。二是進一步完善漁民家庭收支調查工作。三是進一步加強漁業統計能力建設。 青海: 2010年,青海省漁業統計工作較好的完成了以下工作:一通過協調統一安排統計工作;二對統計人員進行培訓工作;三開展統計監督檢查工作。 2011年,做好以下工作:繼續做好與統計部門的協調工作,把漁業統計培訓納入到全省統計工作培訓范圍之內,提高統計人員業務素質,提高統計工作質量;開展統計工作調研,深入基層,了解各類養殖面積、從業人員、養殖品種、數量、產量等情況;繼續做好統計監督檢查工作,為保證漁業數據真實性,對每一組數據進行填報前的核實,并對整個填報過程進行監督,對可疑的數據提出疑問,確保統計數據真實可靠。 寧夏: 2010年,寧夏區漁業統計工作主要抓好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強領導,提高認識;二是認真貫徹執行《漁業統計工作規定》;三是認真做好漁業統計監督檢查工作;四是加強制度建設,提高質量和水平;五是認真組織漁業統計人員培訓。 今年,著重抓好以下工作:繼續做好半年和全年漁業統計報表報送工作,加強與統計部門協調,按時、準確報送數據,提高漁業統計報表質量;繼續開展漁業統計人員培訓,計劃開展全自治區漁業統計人員培訓1次,并派出部分漁業重點市、縣統計人員參加全國漁業統計人員培訓;加強漁業統計分析,與自治區統計局農村處加強溝通、交流,對寧夏漁業進行深入調研,形成兩篇以上質量較高的漁業統計調研分析報告。 新疆: 2010年,新疆區漁業統計工作重點抓好了以下幾方面:一開展培訓工作,掌握統計工作要求;二積極做好統計數據核實工作;三加強對統計工作的督促檢查;四加強與當地統計部門的溝通與協調,爭取統計部門的理解和支持。 2011年,漁業統計工作具體內容:在2011年初召開漁業統計培訓班暨匯總年會;7月初舉辦一期漁業養殖重點縣、市統計人員培訓班;要求基層漁業統計人員根據生產季節的不同,上報當地漁業生產情況;計劃與自治區統計局農村處聯合進行專項調查,加強溝通與合作,進一步提高漁業統計質量;積極推進統計改革,逐步完善漁業統計信息化、網絡化建設,進一步搞好抽查調查工作,建立核查機制,保障漁業統計數據質量。 |